金组发〔2012〕23号
关于印发《全县组织系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本部各科室: 《全县组织系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已经部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全县组织系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6日 全县组织系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情况、服务决策、推动工作、扩大影响的重要途径,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组织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手段。为充分调动全县广大组织人事干部开展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全县组织系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组织工作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考核、突出激励、完善制度,以创新创优精神提升全县组织系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整体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反映组织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本部各科室。 考核内容: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组织部门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有关组织工作的信息宣传、理论研讨成果等,以及围绕组织工作实际形成的调研成果。 以量化计分为主要方式,对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按年度进行考核。 (一)宣传工作 1.在《人民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上发表宣传的,每篇次计20分。 2.在《光明日报》、中组部《组工通讯》、《党建研究》、《党建研究内参》、《中国组织人事报》、《学习时报》、《新华日报》、《群众》上发表的,每篇次计15分。 3.在《党的生活》、省委组织部《组工研究》、《组织人事报》、《组织工作科学化研究》、江苏电视台上发表宣传的,每篇次计10分。 4.在上述媒体发表且独立成篇的集体讨论类文章,按同级标准0.5倍系数计分。 5.在上述媒体发表且超过1000字的,按同级标准1.5倍系数计分;在上述报纸头版头条刊出的,按同级标准3倍系数计分。 6.同一篇目在上述媒体发表的可累计计分;在其他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内参刊载的,按同级标准0.5倍系数选取最高分值加分1次,不累计加分。 7.被中央领导、中组部领导、省委书记、副书记批示的,每篇次加30分;被省委其他领导或省委组织部领导批示的,每篇次加15分;被市委领导批示的,每篇次加5分。非单独成篇被领导批示的,不加分。 8.获表彰奖励或列入重点项目(工程)的,国家级每篇次加30分,省级每篇次加15分,市级每篇次加5分。同一篇目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9.在人民网、新华网相关专栏和省委、省委组织部网站上发表的,每篇次计1分,同一篇目只计分一次。 10.在《干部之友》上发表的组织工作业务稿件,每篇次计3分。 11.在淮安党建网上发表的,每篇计0.2分,同一篇目只计分一次。 (二)信息工作 1.被中组部《组工信息》录用一条信息或动态,计20分,单独成篇的计30分,单独成篇超过1500字或发专版的计40分。 2.被《江苏组工信息》录用一条信息计10分,一条短讯计4分。其中,所报信息被综合成篇的,计4分;单独成篇超过1500字或发专版的,计20分。 3.被《淮安组工信息》录用一条信息计4分,一条短讯计2分,问题类信息加倍计分。 4.被《金湖组工信息》录用一条信息计2分,一条短讯计1分,问题类信息加倍计分。 5.所报信息被各级领导批示的,按照宣传工作领导批示同等标准加分。所报信息综合成篇被领导批示的,不加分。 6.在上级组织部门主办的其他专题简报上录用的信息,以及录用信息被领导批示的,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统计口径进行积分和加分。 (三)调研工作 1.围绕年初确定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适时形成调研文章,每报送一篇计30分。 2.鼓励在重点调研课题之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所形成的调研文章,每报送一篇计20分。 3.经审核不通过的调研文章,不予计分。 三、表彰奖励 1.综合奖。对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设综合奖。通过计分、加分,汇总宣传、信息、调研三项工作得分,按照4:4:2比例,折算出最终总分。根据得分情况评出先进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2.单项奖。⑴宣传信息激励奖。对本部各科室工作人员设该奖项,按照相应的媒体奖励标准给予撰稿人奖励。宣传信息奖励每年底兑现一次。⑵优秀调研成果奖。在报送的调研文章中评选出若干优秀调研成果,年底集中给予相应奖励。⑶先进个人奖。根据信息外宣所采用的情况,年底评选出外宣工作先进个人奖、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奖若干名,并给予相应奖励。 3.奖励标准。结合《全市组织系统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和本部《信息宣传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9月制定)规定,对本部各科室工作人员在中组部《组工信息》、省部《组工信息》、市部《组工信息》发表1条信息和动态,分别奖励1500元、400元、200元;在市部宣传考核范围内媒体上发表的每篇稿件,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0元、200元、50元奖励(人民网视同市级);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800元、500元、300元奖励。对没有完成全年宣传信息调研目标任务的,年度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可参照执行。 四、制度保障 1.目标责任制度。要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明确专人负责宣传信息稿件审核、报送、推荐、统计等相关工作。 2.定量报送制度。各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每月上报宣传信息各2篇以上;本部各科室每月上报宣传信息各4篇以上,其中上报《干部之友》不少于1篇。连续2个月没有上报宣传信息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交流研讨制度。结合工作需要适时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策划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组工干部的宣传信息调研业务能力。 4.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县组织系统宣传信息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调研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2012年全县各党(工)委组织工作宣传信息调研任务分解表; 2、2012年县委组织部各科室组织工作宣传信息调研任务分解表。
附件一: 2012年全县各党(工)委组织工作宣传信息调研任务分解表
备注:宣传稿件140篇、《干部之友》33篇、县组工信息150篇、调研33篇,其中宣传稿件需为考核范围内的稿件。 附件二: 2012年县委组织部各科室组织工作宣传信息调研任务分解表
备注:宣传稿件合计153篇、省组工信息17篇、市组工信息21篇、调研19篇、手机报190篇,其中宣传稿件年底统计分值需达到任务篇数的10倍标准。
(责任编辑:jhzz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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