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时间:2017-10-11 10:39来源:淮安市政府网 作者:部办 点击: 次
内容摘要:近日,环保部公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金湖县上榜。
近日,环保部公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金湖县上榜。
多年来,金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崛起”作为引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互动并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体协调,探索走出了一条既符合生态文明特征、又推动金湖跨越崛起的科学发展之路,生态空间、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六大体系加快构建,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相继创成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江苏省文明城市等品牌,获批全国气候宜人之乡,2016年1月在苏北率先创成国家生态县。对照国家环保部制定的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目前,金湖县已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6大类、37项考核指标的要求,向国家环保部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功,现处于公示期。
(责任编辑: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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