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央科学判断反腐倡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反腐倡廉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近日,金湖县委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共金湖县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同时,《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把监督、执纪、问责扛在肩上,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心骨 担纲7项主体责任 现状 少数党员干部认识存在误区 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清楚、不落实、不担当。存在重经济轻反腐、重业务轻党务、重应付轻落实、只愿栽花不愿摘刺等现象,片面认为经济工作是头等大事,其他都不重要,甚至个别同志认为抓反腐会影响经济发展;工作中但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就直接交给纪检部门去做;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或者签个责任书,对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良风气不制止、不斗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7项主体责任 21项具体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 (3)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 2. 选好用好干部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3. 抓好作风建设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2)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4. 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 (1)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2)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 (3)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5. 推进源头治理 (1)深化金湖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4)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 6. 严格检查督促 (1)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2)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 (3)完善考核工作机制。 7. 做好带头示范 (1)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3)当好廉政表率。 解读 1.清晰界定党委“该干的事” 《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2.“主体责任”党委成员人人有责 《实施细则》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3.突出权力制约——为了“不能腐” 开展“金湖植莲”党务公开创新提升工程,推进县委权力公开向基层组织权力公开延伸,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大会、“权力观”教育月等警示教育活动。 纪委是正风肃纪的主力军 肩负7项监督责任 现状 纪委有时“种别人的田 荒自己的地” 在现实中,纪委的工作存在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现象,导致工作缺位、越位、不到位。主要表现为请示汇报的多,监督提醒的少;大量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把精力分散在日常监督检查上,自己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忽视了对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再监督。 7项监督责任 17项具体任务 1.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向党委(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协助党委(党组)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任务分解,加强监督检查。 2.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 (1)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2)确保政令畅通。 3. 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1)深化“清风行动”。 (2)强化作风问题问责曝光。 4.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2)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3)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4)立足教育挽救干部。 (5)努力提升案件查处和管理水平。 5. 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3)构建权力运行立体式监督体系。 6. 强化党内监督 7. 规范执纪监督行为 解读 1.“三转”聚焦主业 “三转”是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三转”,更加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中心工作,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更加科学有效地担当监督责任。向“转职能”要力量,向“转方式”要成效,向“转作风”要效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首次提出党内监督的全覆盖 《实施细则》要求纪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将人大、政协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监督范围,首次提出了党内监督全覆盖。 3.党风政风监督体系让作风问题无处遁形 制定出台《金湖县党风政风监督问责办法》,构建党风政风实时监督、动态评估体系,设立网络“曝光台”,定期通报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4.“五统一”惩治腐败——为了“不敢腐”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实施案件线索统一管理、调查统一部署、场所集中统一、人员统一调配、成果统一使用的“五统一”管理,加强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 5.预防教育——为了“不想腐” 持续抓好“五德”拒腐防变教育,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推动廉政文化品牌建设,营造崇廉、尚廉、敬廉、践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推进:5项措施环环相扣 行动让责任落地有声 近期从三个方面落实《实施细则》。一是责任公布。在媒体和网络开辟专栏,编印“两个责任”口袋书,广泛宣传政策规定,使责任入脑入心。二是责任交办。通过开展集中约谈等活动,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交责,使责任主体主动担负起自身职责。三是责任推进,通过开办专题培训班、“两个责任”访谈、专题巡查和通报曝光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5项措施 1·公开责任清单。 2·实行签字背书。 3·开展专项巡查。 4·严格责任考核。 5·强化责任追究。 解读 1.责任公开 细化“两个责任”的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对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分解细化,跟踪推进。各镇、各部门对上报的廉政报告、核查报告等,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实行签字背书,作为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2.“一案双查”,党委不再是“旁观人” 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3.考核更有压力 由县委常委带队,每年对各镇、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召开述责评议会议,听取被考核镇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书面报告,现场进行测评。 落实: 6项制度机制严密管用 保障 制度不落实,责任难到位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一些地方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写在纸上,工作停留在表面上,考核结果打和牌,责任追究不到位,原因在于缺乏有力的保障制度机制。《实施细则》提出六项制度机制,为“两个责任”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6项制度机制 1·责任报告制度 2·“两会三述”制度 3·廉政谈话制度 4·纪委约谈制度 5·社会评价机制 6·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责任编辑:部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