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县委组织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副部长、党支部书记陈剑到会,并就学习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出要求。副科级组织员、办公室主任李卫兵领学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学习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文件要求。部务委员、老干部党委书记李学军,组织员办副主任、干部科科长吕新军,及县委组织部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陈剑指出,省委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后,省、市、县委各级都对学习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出了要求,省委组织部就全省组织系统学习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下发了专门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陈剑要求部机关全体人员在学习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中做到,要认真通读省委罗志军书记讲话全文,特别是对有关党建、组织工作的部分内容要精读、细读,吃透精神,领会要求;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学习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具体行动中;组工干部要在学习上带好头,更要在落实上带好头,还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带好头。 (责任编辑:jhz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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