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农机局和财政局联合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核查工作,组成了3个农机购置补贴核查组,从7月21日至25日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11个乡镇、农机销售企业、生产企业的补贴农机具进行检查核实。 这次检查内容包括:检查申请补贴的农户是否符合补贴对象,农户购机是否真实;核实农机具的机具型号、发动机编号、出厂编号等信息与录入补贴系统的信息是否相符。 此次检查要求检查人员必须亲自见到补贴机具,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并对其检查确认后的补贴机具负责;要求检查数量不低于购机农户的10%,核查时,留存照片,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王义明) |
(责任编辑: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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