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的定义 2013年5月2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定位,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履行党章赋予执纪监督的职责。”从此“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思路正式确定。 “三转”的内涵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转方式,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 转作风,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转”的落实 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收缩战线、厘清定位、攥紧拳头。对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由121个减少到8个,将纪检监察工作从繁重的招商引资、拆迁拆违、秸秆禁烧督查等工作中减负出来。凡属“越界”的工作一律撤出,凡属需要参加的工作一律不得超越职责边界,确保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推动纪检监察内设机构调整。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第一轮调整,撤销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监察综合室、执法室,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了纪检监察三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目前,监督执纪职能室增加到7个,占内设机构的70%,全委超过80%人员在办案一线,监督执纪力量得到大幅提升。 强化基层管理指导。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指导,组织人员对11个镇和25个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开展为期两周的摸底调研,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分工、作风等情况进行事前评估,查找问题97条。根据评估意见,领导班子一对一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明确了“所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促使基层转变职能、突出主业。 (责任编辑: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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