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务员考核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市委组织部与市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机关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务员履职和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意见》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作了进一步细化,并加大了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特别是将公务员考核与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地方工作性津贴相挂钩,规定对平时工作成绩显著、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给予嘉奖或记功;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一律不享受与考核挂钩的奖金和津贴;因个人责任未完成工作计划或发生工作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平时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或者因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问题遭投诉并经查实的,将扣除工作津贴。 (责任编辑: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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