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淮安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区)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农委、文广新局、外侨办、国资局、金融办,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推进淮安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农业委员会 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淮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淮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关于深入推进淮安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2010年9月,我省启动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先后遴选出564名省级科技企业家进行重点培育,有力推动了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家队伍发展水平,同时为省级科技企业家选育储备人才,按照“市县联动、部门协同、集成培育、务求实效”的原则,现就深入推进我市 “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培育市级科技企业家500名左右,通过他们的引领,推动形成4个年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的主导产业、2个年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市建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产业科技型龙头骨干企业2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占规模工业产值达25%以上。 二、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为我市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企业主要负责人,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敬业,具有较强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其中重点突出对盐化工、特钢、电子信息、食品四大主导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企业负责人的遴选、培育。 培育对象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以上企业主管研发的副总经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创新能力。企业年销售收入一般应超过2000万元,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企业建有研发平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 三、培育措施 集成省市人才项目、产业项目、科技金融、政府采购等资源,加强对科技企业家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家快速成长,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1、加大培训力度。以国内外名牌大学、培训机构、跨国公司为依托,建立省内、国内、国(境)外三个层次科技企业家培训基地,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培训体系。每年选送一批培育对象到培训基地开展入选集训、理想信念教育、素质提升培训和境外高端研修;与国内名校合作举办科技企业家EMBA学位班,帮助他们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展视野、更新理念,着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国际化素质。 2、推进人才集聚。优先支持市级科技企业家进入市“533英才工程”,并优先支持引进人才申报省“创新团队计划”、“双创计划”、“博士集聚计划”等引才项目,推动优秀人才加速集聚。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选聘科技顾问,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培养力度,促进以培育对象为核心的创新创业团队建设。 3、强化项目支持。把培育对象培养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结合起来,优先支持培育对象申报、承担各级各类项目。帮助所在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各种资质认证。组织专题产学研对接活动,引导和帮助所在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队伍、共享创新平台、共同承担项目,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联合制定技术标准。 4、加大金融支持。建立金融资本与科技型企业、创业团队的常态对接机制,加快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现有小贷公司功能,高效、快速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扩大我市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争取早日设立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科技担保基金等,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向自主创新领域,加快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为培育对象提供资金资助。鼓励科技企业家出资设立基金,以市场化模式投资创新创业项目。 5、落实财税政策。加大资金支持、税收优惠、财税贴息力度,支持培育对象创(领)办的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对培育对象按有关政策给予扶持。 6、创造市场需求。支持各地、各部门通过产业规划、公共项目等方式积极创造市场需求,扶助培育对象所在企业发展壮大。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优先推荐参与政府招投标,优先进行政府首购和订购。 7、提供良好服务。建立党政领导联系科技企业家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培育对象参政议政,支持推荐优秀科技企业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分行业成立科技企业家交流平台,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活动,定期给培育对象提供政策、项目等信息及咨询服务。关心培育对象身心健康,建立健康档案,组织休假疗养、健康体检。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管理服务,确保取得实效。市人才办负责对培育工程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2、实行分层管理。市级科技企业家的遴选、培育、管理由市人才办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选主要由各县(区)人才办会同县(区)有关部门推荐,培育人选报省人才办审定备案后,由市人才办颁发证书。 3、落实目标责任。市级科技企业家培育周期为3年。在培育期内,培育对象应制订总体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地、各部门要对培育对象进行期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取消科技企业家培育资格。培育期满后,组织专家对培育对象进行期满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实行滚动培育。 4、加大保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科技企业家培育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培育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建立科技企业家信息管理系统,对科技企业家的申报、培训、考核等信息进行跟踪,提升科技企业家管理科学化水平。 5、营造良好环境。在《淮安日报》、淮安党建网等市级媒体开设人才专版专栏,大力宣传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重要意义,选树优秀科技企业家典型,重点展示他们的创新创业成果。开展淮安市“创新创业人才奖”、“人才强企”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为培育工程顺利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印发 (责任编辑:jhz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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