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级科技企业家遴选工作的通知(淮人才办〔2013〕5号)
时间:2013-08-02 10:42来源:县委组织部 作者:人才科 点击: 次
内容摘要:关于做好市级科技企业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才办、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农委、文广新局、国资局、金融办,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淮安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淮组
关于做好市级科技企业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才办、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农委、文广新局、国资局、金融办,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淮安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淮组通[2013] 44号)精神,现就做好淮安市第一期科技企业家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遴选对象为我市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按现代服务业、工业和信息化、现代农业、文化、国有企业、金融六个类别,由市人才办分别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文广新局、国资委、金融办负责遴选工作,遴选人数500名左右。已经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遴选确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家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市级科技企业家申报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以上企业主管研发的副总经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创新能力。企业年销售收入一般应超过2000万元,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企业建有研发平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
在遴选对象上,重点突出对盐化工、特钢、电子信息、食品四大主导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企业负责人的遴选。
(二)部分行业部门的市级科技企业家申报对象,其申报条件还应具备行业部门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归口市发改委的现代服务业领域科技企业家,申报对象所在企业应属于我省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领域,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品牌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2、归口市经信委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企业家,申报对象应在我省重点工业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归口市农委的农业领域科技企业家,申报对象所在企业应为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符合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规模处于上升势头。
4、归口市文广新局的文化领域科技企业家,申报对象所在企业主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工艺美术、文化旅游、文化产品数字制作和相关服务等业务,主营业务须占业务总量60%以上,形成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5、归口市金融办的金融领域科技企业家,申报对象个人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行长(总经理、总裁),或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企业在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经营模式、技术手段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明显优势,核心竞争力突出;企业年营业收入在同业排名中居前,经营稳健,拥有良好社会形象,近3年未被管理部门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企业家按照企业或行业领域性质,自主选择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文广新局、国资委、金融办作为归口行业部门,每名企业家只能申报一类。县(区)企业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县(区)有关部门及县(区)人才办审核同意,然后由县(区)有关部门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报送市归口部门。市直企业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接报送市归口部门。各县(区)、市各归口部门要做好本地、本行业企业家申报的动员组织工作,县(区)人才办要牵头做好本地各类型科技企业家的推荐上报,确保完成推荐上报任务。
2、审查推荐。市归口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推荐进入评审。
3、评审遴选。市人才办会同市归口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人选。
4、上报审批。市人才办将遴选对象名单报省人才办备案审批。
5、确定名单。发文确定培育对象名单,由市人才办统一制发证书。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填写《淮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家申报书》(见附件2),与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县(区)企业申报对象材料报送县(区)归口部门,经县(区)人才办审核推荐后,由县(区)归口部门于8月15日前报送市归口部门。市直企业申报对象材料于8月15日前报送市归口部门。
申报材料包括:
1、《淮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家申报书》。
2、个人附件材料:申报对象身份和资历、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个人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单位任职证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省“333工程”,市“双创计划”、市“533英才工程”等各类人才计划证明;其他相关承担市级以上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
3、企业附件材料:申报对象所在企业证明材料,包括企业2010-2012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纳税证明,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企业研发平台、获得市级以上项目清单,获得市级以上创新成果奖励证书,企业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省市“双创计划”证明材料,企业高层次人才(指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才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宣传,抓紧部署落实,认真做好市级科技企业家申报组织和受理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质量。市各归口部门请于8月20日前将《关于淮安市第一期“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推荐情况的请示》、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和书面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一式一份,同时报送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市人才办在8月25日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遴选对象。
市人才办,联系人:赵纪辉,电话:83920353,Email:hasrcb@126.com;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周奕彤,电话:83663965,Email:hasrcb@126.com;
市发改委服务业处,联系人:陆旻妍,电话:83606161,Email:jshafwy@126.com;
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联系人:葛勇,电话:83750611,Email:hajxwzzc@163.com;
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处,联系人:袁海明;电话:83993262, Email:15950388120@163.com;
市文广新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吴玮,电话:83665515,Email:rsc503@126.com;
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联系人:黄城,电话:83656150,Email:396133257@QQ.com;
市金融办办公室,联系人:张天雷,电话:83653318,Email:ztl9978@126.com。
附件:1、《淮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家遴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淮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家申报书》
3、《淮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家推荐名单汇总表》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安市农业委员会 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淮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淮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jhzzb) |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
搜索 人才 更多相关内容 |
文章相关标签: 人才 |
|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