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院于一月六日上午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深入贯彻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有关规定,李光月院长向全体职工解读了“九不准”的内容。“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李院长强调:“医院全体职工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卫计委“九不准”的各项要求,同时要强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履行服务承诺。李院长要求医院为每位职工印发一份“九不准”的细则,要求全体职工了解、熟记、理解、落实“九不准”。同时,李院长还指出,不仅我们医疗卫生人员要知道“九不准”,更应该开展广泛的宣传让老百姓知道,使全体医务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让遵守“九不准”成为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
最后,李院长指出,认真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将是医院2014年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战线行风建设,严格监督和查处违反“九不准”行为,打造廉洁行医的氛围,树立医护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地为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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