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加强对辖区内销售鱼肝油类产品的孕婴用品连锁店、大型超市、药店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排查。对于经营被曝光的相关鱼肝油产品行为,一经发现,执法人员将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登记造册,查清问题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并按照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规范经营。发放告知书、下达行政提示书,严禁食品经营户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类鱼肝油产品、药品类鱼肝油产品和非法添加鱼肝油的各类产品;加强监管。此次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对上述经营单位的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进行了查验和规范。截至目前,已被抽查单位销售的鱼肝油产品中,未发现与央视与“3·15”晚会曝光一致的品种。 (责任编辑: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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