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荣桓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总政治部总政治部办公厅编研室2012年12月18日08:56 来源:解放军报
罗荣桓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军队政治工作的创建人和领导人之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从担任连队党代表到第4野战军政治委员,经历了我军政治工作初创、发展到成熟的全过程,在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上都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4月8日,他受命出任总政治部主任和总干部管理部(后并入总政治部)部长。上任之初,总政治部机关只有一二十个干部,总干部管理部尚待筹备,其时人民解放军刚刚进入根本任务和职能的历史性转变时期,政治工作的任务空前艰巨繁重。面对新的挑战和考验,罗荣桓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和毛泽东提出的我军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方针原则,从组建机构、选配干部、建章立制等基础环节抓起,逐步领导建立起我军政治工作最高领导机关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比较健全完善的一整套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制度机制和工作方法,开创了总政治部工作和全面建设至今为人称道的一个兴盛时期,为总政治部的长远建设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历史性转变中始终正确把握工作指导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进入新的建军阶段,建设一支强大的正规化、现代化的革命军队,成为我军的根本任务。正如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一样,我军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一开始便面临缺乏经验的问题。为此,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及时发出了“学习苏联的建军经验”的号召。通过学习苏军,人民解放军在掌握新的军事技术、学习诸军兵种协同作战、养成正规生活秩序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明显的成绩。但在学习过程中,也一度出现一些脱离我军历史特点和实际,生搬硬套苏军某些具体做法的现象,如主张向苏军一样实行“单一首长制”、把党委降格为“党务委员会”等,并由此引发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军建设中一场重要争论。在推进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如何正确对待苏军经验,如何继承发扬我军优良传统,如何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如何正确认识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成为我军建设中亟待回答的重大课题。 作为我军最高政治机关的主要领导,在这场事关军队建设方向的争论中,罗荣桓始终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他注意了解掌握部队思想反映和动向,上述问题一出现就敏锐地认识到其性质和危害,并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有关领导同志支持下,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在复杂的情势下始终正确把握军队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避免了这些问题对军队建设造成更大影响,防止了军队政治工作因此发生大的曲折。 罗荣桓主张,学习苏军经验要贯彻“以我为主”的原则。指出,应当按照毛泽东历来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学习苏联经验一定要结合中国的实际,万不可像十年内战时期犯“左”倾错误的同志那样,采取教条主义态度。认为,我们应当是以我为主,在我们自己原来的基础上,接受苏联的先进经验。对于政治工作,他鲜明地提出:“肯定地不要学他,学了就会使我们人民军队变质。”实际工作中,他很注意处理好与苏联顾问的关系,但对他们提出的意见注意具体分析,对那些不符合中国实际的从不盲目接受。 罗荣桓较早完整提出并系统论述了继承发扬我军光荣传统的重要命题。针对部队中存在的模糊认识,他专门撰写发表《继承发扬我军的光荣传统》一文,指出,“我军建军原则和光荣传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经过我军几十年流血斗争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是经过了无数次考验的。实践证明:有了它就可以取得胜利,离开它就要遭到失败。这些原则是完全适合中国情况和我军特点的。绝不能丢弃这些,而另来一套。”强调,我军的光荣传统不单在过去是必须的,而在现代化建设中更是必须的。 为有效统一全军思想,以权威形式明确新的历史条件下军队党的领导和政治工作制度,他及时提出起草新的政治工作条例的意见,并指示在总政治部成立“政治工作条例起草委员会”和“政治工作条例研究室”,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条例起草过程中,他多次抱病听取汇报,要求参加起草的同志认真研究总结我军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同时注意研究新时期我军的特点和发展,写出一个适应正规化、现代化建军需要的政治工作条例。1954年4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经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正式颁布。这一条例(草案)对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制度,政治委员和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优良传统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并“确定党委统一的集体的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为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鲜明回答了在进行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军队建设和军队政治工作中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对于保证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发挥了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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