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中央苏区基层政权建设李正华2013年01月18日08:29
从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到1934年10月中央红军撤离苏区开始长征,毛泽东一直是苏维埃共和国的主要领导者。在建设工农兵政权的实践中,毛泽东对苏区的政权建设特别是基层政权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将基层政权建设摆在苏区政权建设的突出地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在1931年、1933年颁布了《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政权采取省、县、区、乡(市)四级制。县、区下的乡(市)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层政权。乡(市)苏维埃代表会议为全乡(市)的最高权力机关,亦即乡(市)苏维埃政府。乡苏维埃之下设村,村实行代表制,与基层政权区别开来。这种体制与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政治体制类似。人民公社制度结束后,我国实行乡政村治体制,乡是基层政权,村则实行村民自治。 毛泽东特别重视基层政权建设,认为一切苏维埃政权工作的实际执行,主要在乡这一级。他曾形象地比喻说:“我们要建立一个坚固的塔,就要从打下坚固的塔脚做起,我们要建立坚固的苏维埃,也要打下坚固的苏维埃塔脚,这就是城乡苏维埃了。”“乡苏维埃(与市苏维埃)是苏维埃的基本组织,是苏维埃最接近群众的一级,是直接领导群众执行苏维埃各种革命任务的机关。”[1]P343他还强调指出:“乡的工作重心在村。”故村的组织与领导成为极应注意的问题。将乡的全境划分为若干村,依靠民众自己的乡苏代表及村的委员会与民众团体在村的坚强的领导,使全村民众像网一样组织于苏维埃之下,去执行苏维埃的一切工作任务,这是苏维埃制度优胜于历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显的一个地方。[1]P350 为了推动苏区基层政权建设,1933年11月中下旬,毛泽东亲自率领中央政府检查团先后到江西省兴国县长冈乡、福建省上杭县才溪乡进行实地调查,召开调查会,走访贫苦农民家庭和红军家属,深入了解乡苏区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情况。通过这次调查,他写出了《兴国长冈乡的苏维埃工作》和《上杭才溪乡苏维埃工作》两篇着名的调查报告,系统地总结了两个乡的苏维埃工作,并在1934年召开的第二次全苏大会上印发,有力地促进了苏区的基层政权建设。 苏区发展的历史证明,由于重视基层政权建设,苏维埃政府建立起了同人民血肉相连的关系。苏维埃的基层政权就象一张周密的大网,将苏区各级政府与广大民众密切联系在一起,这就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组织和发动群众,有效地推进苏区各项工作,苏区也得到了有效的扩大和巩固。中央苏区发展到鼎盛时期,曾辖江西、福建、闽赣、粤赣4个省级苏维埃政权,共设有60个行政县,总人口达435万,总面积约8.4万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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