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良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履职尽责, 切实加强全镇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 加强工作领导。明确领导分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镇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情况,亲自阅批信访件,参与必要的接访、下访、约访活动,组织、协调查处信访案件,听取有关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领办重要信件和疑难信访案件,督促、指导从事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及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登记办理、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署实名举报反馈等程序类制度,信访件保密、定期排查、信访举报材料归档及保管等管理类制度,信访案件集体排查、领导接访、领导包案等方法类制度,初信初访责任制、办理信访过程中违纪处理等问责类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建立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定期排查、督办、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等机制。 严厉考评问责。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效能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按照“七项目标”、“八项指标”的要求进行评分,对不能达标的村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责任编辑: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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